首頁> 交易信息> 澄清公告
發布時間:2023-06-26 19:18:52
瀏覽次
以下供應商報名材料變更:
1.供應商如為生產企業,需出具食品生產許可證、取水證或與以上證書具有同等效力的資質證明等;如為代理商,需出具食品經營許可證或同等效力的資質證明等,同時出具礦泉水生產企業營業執照及相關資質等。
2.供應商提供符合《GB8537-2018飲用天然礦泉水》國家標準,2023年度有CMA或CNAS認證的檢驗機構出具的產品檢驗報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