發布時間:2024-04-11 15:48:4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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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供應商報名材料第7點要求“政府主管部門頒發且在有效期內的《保安服務許可證》,服務范圍包括門衛、巡邏、守護、秩序維護等(復印件,加蓋公章)”變更為“政府主管部門頒發且在有效期內的《保安服務許可證》(復印件,加蓋公章)”。
2.雙流安保服務項目需求-公告附件中第三點資質要求“取得分公司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且在有效期內的《保安服務許可證》,服務范圍包括門衛、巡邏、守護、秩序維護等”變更為“取得分公司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且在有效期內的《保安服務許可證》”。
3.供應商報名材料第8點要求“提供在雙流機場公安局備案的相關材料”變更為“填寫《安保公司備案承諾函》”。
4.供應商報名材料第10點要求“提供自動消防系統監控室值班員共計16人相關資質證明及社保繳納證明相關材料(消防設施操作員或建(構)筑物消防員四級(中級)及以上的資格證書)”變更為“填寫《自動消防系統監控室值保安人員資質聲明》”。